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企業改革發展中面臨的風險越發突出,有效的風險管控措施成為企業健康、優質發展的重要保障。作為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外派監事在企業的風險管控中發揮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切實加強外派監事的履職能力也顯得愈發重要。
為進一步明確監事職責,提升監事履職能力,推動監事發揮內部監督作用,6月18日下午,集團組織開展“國有企業監事履職實務培訓”,培訓由集團總經理助理佀傳黨主持,集團監事、外派監事、各部門及子公司相關人員共40余人參加。
本次培訓由趙云龍老師講授,從公司治理的內容、公司監事的工作職責與工作方法、公司監事的法律風險防范及其有效維護公司權益、監事會規范運作及委派監事履職實務四個方面向參訓人員進行了生動解讀。趙老師強調,監事在履職過程中,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展開監督:一是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的履職監督;二是財務監督;三是經營管理監督;四是內控及風險管理監督。同時,監事應履行勤勉義務,積極作為。
培訓結束后,佀總做總結發言,充分肯定本次培訓內容,并督促各位監事主動作為,切實履職,充分發揮監事作用。一是明確職責“派”,按照監事會工作規劃和工作方案,積極開展監督檢查;二是明確任務“監”,及時發現履職公司存在的管理缺陷,督促及時做好整改;三是明確監督“聯”,必要時與集團紀檢工作部、審計監察部聯合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內部監督職能作用。